1、2006年2月9日消费者黄静(龙思思)在北京新人伟业科技有限公司(华硕计算机代理商)以人民币20900元价格购买了一台华硕V6800V型笔记本计算机,处理器配置是:英特尔公司出品的Pentium-m 760 2.0G CPU。 2、2006年2月9日,黄静回家之后立即发现计算机出现使用异常,与新人公司联系,然后将计算机送到新人公司由新人公司陪同前往华硕计算机北京海淀分公司(太平洋大厦11层)进行检测,华硕公司工程师进行检测后告诉黄静,计算机无任何硬件故障,重新安装系统软件之后工作正常了,2006年2月10日上午华硕公司通知黄静将计算机取回。 3、黄静将计算机取回之后,发现计算机使用仍然还是不正常,2006年2月10日下午黄静再次将该计算机送到华硕北京海淀分公司检测,并要求新人公司退货,新人公司承诺如果有硬件故障可以退货,如果没有硬件故障的话,不能退货。华硕公司对该机进行了检测之后,开具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行州姿为报告单,华硕工程师告诉黄静,机器没有硬件故障,还是重新安装软件之后,问题解决了。黄静在华硕工程师的劝说下,将计算机取回。 4、2006年2月10日晚上,黄静发现计算机又出现运行不稳定的情况,而且死机频繁,于是向朋友周成宇求助,周成宇使用软件检查之后发现该计算机内部原配的原装正式版Pentium-m 760 2.0G CPU被更换成了工程样品处理器ES 2.13G CPU。而按照英特尔公司相关规定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是不允许使用到最终用户产品上的。此时周成宇还发现华硕皇家俱乐部服务行为报告单上面明确注明:上午有升级原2.0G CPU为2.13G CPU的字样。 5、黄静于2006年2月14日上午在律师陪同下,携带录音设备和摄像设备前往华硕公司,华硕公司工程师承认更换CPU的情况,并保证所换CPU为华硕公司原装正品,确认可以在华硕公司享受售后服务没有问题。 6、2006年2月14日起黄静委托周成宇和长济律师事务所舒梅律师代理向华硕公司维权的相关法律事宜。 7、2006年2月14日-2006年3月7日,黄静、周成宇、舒梅律师先后多次与华硕公司协商谈判,并提出要求华硕公司出资500万美金用于成立中国反消费欺诈基金会的建议作为和解条件,如果和解不成将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8、和解谈判过程中,华硕公司包括中国业务群总经理许佑嘉、品牌总监郑威在内多位高层承认更换工程样品CPU一事,并详细说明更换过程;2006年2月17日应华硕公司要求,在北京市公证处由华硕公司工程师对该机进行检测,结果确认该机内被换装的是工程样品处理器CPU无误。 9、2006年2月18日,黄静与周成宇前往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向英特尔公司公关经理汪洪华介绍了华硕公司在服务过程中使用工程样品处理器CPU的情况,英特尔公司表塌弯示非常重视此事,并且表示愿意督促华硕公司尽快妥善解决。 10、2006年3月5日,多次谈判未果的情况下,黄静决定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册衫绝解决此事并正式告知华硕公司准备启动相应法律程序。 11、2006年3月7日,华硕公司谎称进行谈判为由,将黄静和代理人周成宇诱骗至华硕公司北京分公司,然后报警对其进行抓捕。 12、2006年3月8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刑事拘留。 13、2006年4月14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14、2006年6月13日,黄静及其代理人周成宇接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受理二人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15、2006年7月26日-11月1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两次退回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补充侦查。 16、2006年12月2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批准黄静取保候审。 17、2007年11月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对黄静做出不起诉决定。 18、2008年6月5日,受害人黄静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错案国家赔偿申请。 18、2008年6月1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黄静发出审查刑事赔偿申请通知书,赔偿请求进入确认程序。 两年了,华硕已经成长为业界数一数二的知名品牌,而黄静也被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决定不予起诉并在今年9月22日获得了国家赔偿。 然而,一个两年前的案件,在最近几天忽然被各大新闻媒体热炒,这是为什么呢?这期间又隐藏了哪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从表面上看,在经历了10个月的冤狱后,黄静满腹委屈地出现在了众人面前,希望再次以侵犯名誉权状告华硕,获得赔偿,但华硕公司却对此一直三缄其口。 一个貌似平常的维权案件被神秘的力量迅速推广到了大众眼前,这个案件真的那么单纯么?在综览了各界对于黄静案件的叙述后,我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华硕敲诈案怎么一回事,谁能将事情的始末全过程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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